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第19号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6月1日起实行。原国家经济委员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经质[1984]526号)同时废止。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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