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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质监标函〔2010〕148号
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农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更好的服务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我省贯彻意见,请在今后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作中认真执行。
一、要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结合我省农业标准化的形势,以提高农民经济收入为目标,不断强化农业标准化意识,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与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共同参与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推进和开展,保障农业标准化各项工作落实。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标准体系的建设
农业标准体系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各地区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配套,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适应当地农业发展的农业标准体系。
四、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队伍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以农业技术人员为主,农业标准化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吸纳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参加的农业标准研究和推广队伍、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力度。
五、加强农业标准的实施力度
要抓好农业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强化农牧民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标准的意识,提高农业标准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力度,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
六、加强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力度
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的申报和建设要以农业产业化经营、区域化布局、园艺产品集约化生产为重点,以提高蔬菜、肉羊、肉牛、奶牛、生猪、肉鸡、蛋鸡等“菜篮子”质量和产量为目标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目标的示范区建设项目。对已建成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要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对在后续管理实施比较好的示范区,根据示范规模、带动、农民增收情况,可以继续推荐上报做为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
七、提高服务质量,为农业标准化工作提供保障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的自身素质,提高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服务水平。要不断了解农业发展的趋势,掌握种养殖的基本知识。积极宣传农业标准化知识,将农业标准制作成农牧民看的明白、实用的手册,指导农牧民按标准组织生产。
附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二〇一〇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农业 标准化 意见 通知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8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