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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质监特函〔2010〕56号
关于紧急组建特种设备抢险工程队及检验工作队赴玉树支援抗震救灾的通知
青海省特种设备检验所、各有关单位:
北京时间2010年4月14日7时49分,我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发生7.1级地震。省局领导高度重视,为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生活用锅炉、电梯及医用氧舱等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决定立即组织特种设备抢险工程队、检验工作队赴玉树州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队伍组建
(一)抢险工程队:根据我省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技术力量及各单位意愿,由青海省建设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青海新天乐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恒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承压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抢险工程队;由青海劳安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青海飞龙电梯有限公司、青海联创科技电气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组成机电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抢险工程队。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充分准备各类抢修装备及工具,于2010年4月15日12时前完成抢险工程队的组建工作,保持联络畅通,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赴玉树开展抢险工作。
(二)检验工作队:省特种设备检验所成立以刘志刚副所长为领队的特种设备检验工作队,配备相应的检验检测仪器,24小时待命,随时准备赴玉树配合抢险工程队及时开展震后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工作。
(三)省质监局已经成立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抗震救灾工作组。省质监局朱台青副局长担任组长、省质监局特设处处长陈孝存(联系电话:13997084880)、玉树州质监局副局长王爱东(联系电话:13309761639)担任副组长。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随时支援灾区抢险和灾后重建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特种设备抢险工程队、检验工作队的相关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当前排查、修理、检验工作的重点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锅炉、压力管道、电梯、医用氧舱以及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冷库等特种设备。
(二)各抢险工程队及检验工作队自行带车,自备有关检修设备、便携式检验仪器、工作服、常用生活用品(含帐篷)和防寒抗缺氧用品以及口罩等。
四、联系方式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0971-6161705(传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18997081680、0971-6161717、0971-6161716(传真)。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特种设备 抢险 抗震 通知
抄送: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