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政府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质监办函〔2010〕20号

关于报送政府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函

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法制办:

2009年,全省质量技术监督依法行政工作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及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质监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方法创新为动力,通过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制监督,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全系统执法把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不断得到强化,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提供了质量保证和技术支撑。现将政府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目标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法制监督、规范行政行为

(一)以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中心,提高执法水平

以依法行政工作为中心,积极建立和完善全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要求,强化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执法责任制体系的建设,从执法职责的界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的建立、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考核评议办法》及《考核细则》,并在全系统执法单位中开展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系统进行了推广。通过评议考核机制,在全系统形成了以“定岗定责、评议考核、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法制监督的良好氛围,对规范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明确职责,严格执法程序,积极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流程

我局组织开展了对现行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梳理工作,经过核对并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确认,目前我局系统共有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授权组织和依法委托组织23个,主要的行政执法依据82部,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职权共213项(行政许可项目19项、行政处罚150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收费13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15项)。2009年,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我局作为全省行政权利运行流程示范单位,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对现有的200多项行政权力进行了梳理,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力、投诉举报途径等项目编制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在省政府法制办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全系统开展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作程序,有效提高了服务质量,对规范全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项工作也得到省政府法制办的肯定,在2010年将向全省其他执法单位进行推广。

(三)加强执法人员考核,提高办案质量

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质监队伍,今年,我局在2008年全系统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考核信息采集工作的基础上,对337名行政执法人员建立了电子档案,对150余名执法人员在中国计量学院和上海培训中心进行学习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了年审考核,按照审定的题库和教材内容进行培训考试,并对执法人员办理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经考核,全系统无一起违规和错罚案件发生,考核合格率为100%,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

(四)创新案审制度,打造阳光质监

依法行政是政府部门行政能力建设的灵魂。为进一步加大案审的透明度和裁量的统一性,我局积极创新审案制度,在全系统推行了开门审案、阳光执法活动,并制定了《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案件公开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健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制度,不断完善法制监督机制,确保了案件审理的公开、公平、公正性,保证了办案质量,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决策质量

为了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规范、审查、清理等工作。

(一)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制定了《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的主体范围,界定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发布的权限范围。2009年,我局加强同省政府法制办的沟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中反映的疑难问题和政策规定,及时进行请示,并且对原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特别是在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及时清理我局现行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的,及时进行了修订和废止,确保法律制度的一致性,完善了质监法律法规体系。

(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为了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认真贯彻《青海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的规定,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备案审查工作人员责任,同时,还结合我省实际,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为加大审查力度,我局还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了专门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使全系统各单位工作人员都熟练地掌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要求和规定,自觉地按要求报送备案。2009年,我局对《青海省特种设备分类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和《青海省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办法》等17项规范性文件提请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目前,我局共出台规范性文件86件,已全部向省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省人大、省政府、省法制办,认真修改各类法规规章草案。2009年我局分别对30余件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结合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职责,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政务公开、确保行政到位

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和效能型政府的建设,我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创新工作机制,制定了《创新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建立了政务大厅,采取“一站式”服务和一个窗口对外,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工作运转、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制定了《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规定》、《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16项规章制度。把服务“窗口”建设作为加强效能建设重点、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将行政许可项目及依据、条件、期限、办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依据、机构设置、主要职责、行政执法及业务工作程序等政务信息在省局网站及电子触摸屏上对外进行了公示,将各项行政许可收费依据标准,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各项办理程序及工作流程汇编成册。截至2009年底,窗口共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6000余件,其中,企业办件700余件,个人办件5200余件。并对群众来信来访事件32项及时进行了回复。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有力的提高了我局的工作效能。

新的形势既给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又提出了新的挑战。在今后依法行政的进程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打造法治质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在为全省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创造良好地质量法制环境,在“提升质监水平,服务科学发展”的进程中充分发挥依法行政的保障作用,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好务。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依法行政 考核 函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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