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编制二O一O年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青质监标〔2010〕11号

关于征集编制二O一O年青海省地方标准

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厅(局)、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省质量信息管理中心、省计量检测所、省特种设备检测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发挥标准化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的重要作用,围绕省委提出的“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目标,促进经济效益、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现就征集我省2010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有利于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项目;

(二)有利于推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产品质量、特色农产品及土特产品发展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三)有利于促进自然保护、生态保护治理、优势资源开发利用、节能、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四)有利于发展旅游服务,关注民生,围绕服务发展,提高服务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五)加大采标力度,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

二、编制范围

按照《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范围。

三、申报重点

(一)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推动特色农业、地方特色产品发展以及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地方标准。

(二)三江源保护及生态建设,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技术标准。

(三)旅游、餐饮、影楼、美容美发、卫生、通信、交通运输、农家乐和景点、社区等服务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地方标准。

(四)推动油气化工、盐湖化工、煤化工、有色金属等地方优势产业发展的项目和已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的企业标准上升地方标准的制修订项目。

(五)已发布实施、需要进行修订的标准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后,由主管部门统一送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认真填写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见附件),同时报送电子版本。

(三)请各单位于2010年4月1日前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

通信地址:西宁市西关大街31号

邮政编码:810001

联 系 人:杨立新

联系电话:0971-6161723

E-mail:2001ylx@163.com

附件: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青海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制定或修改

计划起止时间

主要负责起草单位

承办人姓名、电话

采用国际标准

拟制修定地方标准的目的、意义和必要性

主要技术内容

负责起草单位意见

(盖 章)

年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主题词:征集 地方标准 计划 通知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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