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纤检局:
为强化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管理,树立依法行政的执法典型,发挥典型带动效应,促进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总体水平的提高,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在全国质监系统开展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根据局领导的安排,现请各局推荐“办案能手”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系统从事一线行政执法工作五年以上、持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的在编在岗专职行政执法人员。
二、推荐条件
(一)树立并落实科学执法、打治结合、执法为民、执法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思想。
(二)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十条禁令”,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三)有加强的法律基础知识与科技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快速反应能力;办案思路清晰,开拓创新能力强,具有挖掘大案要案线索和攻克疑难案件的能力。
(四)办案工作成绩突出。近五年主办并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总计不少于50件,且无过错情况。即:在行政复议中无被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在行政诉讼中无败诉;对涉嫌犯罪案件无不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五)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态度端正,不怕苦,敢碰硬;严格执法,敢于对抗地方保护。
三、评选程序
各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办案能手”1名,重点是一线执法人员。于2009年12月17日前将推荐表报省局政策法规处。
省局经过考评以后,向国家质检总局推荐候选人2名。届时被推荐人将报送推荐材料(另行通知),统一参加全国质监系统“办案能手”人员评选。
推荐表可从省局网站下载,各单位填好推荐表后(一式三份)寄送到省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马成
电话:0971-6161730
邮箱:qhzlfg@163.com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办案能手推荐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