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市局举办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宣贯班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帮助和引导食品生产企业正确使用标签标注,12月4日,格尔木市质监局局组织格尔木地区9家食品生产企业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进行了集中宣贯。会上介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对食品标识的标注内容、标注形式、法律责任等所作出的明确规定,并针对《规定》新增内容做了重点阐释。分析了目前企业在用标识标注中所存在的问题,发放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手册等资料36份。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在我国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体系逐步走向正规化、系统化的前提下出台的一部管理法规,是对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延伸和补充。一直以来,食品标签不合格项在生产企业中占有一定的比例,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形象也受影响。
  此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真实、准确进行标识标注的意识,强化了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生产的责任意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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