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监局与青海省质监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9年08月18日  

加强交流合作 促进共同发展

——北京市质监局与青海省质监局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8月18日,北京市质监局与青海省质监局在西宁举行合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标志着北京与青海两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加强交流、深化合作、共谋发展等方面迈出了可喜的一步。青海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定邦主持签署仪式,北京市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长山、青海省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忠诚代表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讲话。

为加强京、青两地质监工作合作,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两省、市质监局从交流质监经验,促进共同发展,建立信息平台,加强业务交流等方面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共同研究机制创新,探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先进质量安全监管方法。开展对口业务挂职学习和实地考察,进行质量技术监督业务交流。建立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执法打假、计量、标准化、食品生产安全、特种设备和检验检测等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标准化信息管理和咨询平台建设,共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信息。为两地企业的友好合作发挥中介和纽带作用,促进两地企业的合作交流。共同开展高原环境下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检测方面的科研课题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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