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动态管理 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絮用制品生产企业等级评议管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9号发布的《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08]168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09]42号)、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青海省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床上用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青质监联[2008]64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絮用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生产企业的信用意识,促进我省絮用纤维制品生产经营健康发展,集团采购规范有序。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学生用床上用品和市场销售絮用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学生及消费者用上合格床上用品,维护学校与社会稳定,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动态管理。我局于2009年4月~5月对省内18家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质保能力审查,并依据《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的评议方案(试行)》,进行了质量信用等级的评议。
我局根据2009年度省内18家絮用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质保能力审查结果,对各企业进行了质量信用等级的评议。评议出A级诚信企业2家、B级信用企业8家、C级警示企业5家、D级失信企业3家。其中,A级诚信企业:青海群星实业公司劳保用品分公司和西宁正德针纺织品有限公司评为;B级信用企业:西宁福华实业有限公司、西宁九一床上用品厂、西宁泰林物资有限公司、西宁丰彩纺织品有限公司、西宁城东永和布料批发部、西宁梦羽被业家纺厂、西宁城东旭丰家纺经销店、西宁城北佳发床上用品厂。同时,我局按照各企业的等级类别,分类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并向省教育厅、民政厅、旅游局、卫生厅、科技厅、西宁市民政局等集团采购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通报,确保各集团采购单位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