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情况等,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http://www.qhzljd.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受理处,电话:6161730,电子邮件:qhzlfg@163.com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并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按照《条例》要求,我局从公众需要出发,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注重实效,稳妥推进。在认真梳理、筛选的基础上,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8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人事、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质监业务等方面。公开形式和载体主要是互联网、公共查阅点等。200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8条,部门业务类信息75条。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报纸、杂志以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同时,还建立了设立公开信息查阅室,通过电子显示屏幕等设施强化公开效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方便公众,我局编制了依申请公开指南,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2008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情况

我局2008年度共接受公民咨询26284人次,其中,通过电话咨询15900人次,当面咨询接待10080人次,网上咨询304次。我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29450人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8年度未发生针对质监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

六、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见附表)

(1)工作人员情况

  (2) 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自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开展了此项工作,该项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还有待进一步扩大,版面设计还不够丰富,公布的时效性还需加强。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情权意识。二是对网站进行改建,使版面内容更加充实,不断丰富和贴近公众的需求。三是认真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四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96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96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3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他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2)“非本部门掌握”数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4)“免予公开范围”数

      (5)其它原因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22

网上咨询数

人次

304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008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5900

网站专栏页访问量

人次

129450

附表五 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递送费

    4.复制费

    5.其它收费

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5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

    2.兼职人员数

3

处理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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